陕职改办字〔2011〕94号(6)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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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县、乡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1万字以上;
⑵在市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前2名作者1篇;
⑶编写农业技术培训教材,其中本人执笔2万字以上。教材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编印成册、公开或内部发行,须单位认定并加盖公章。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六)继续教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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