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含条文说(9)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2门磁开关及出门按钮与控制器之间的通信用信号线,线芯最小截面积不宜小于0.50mm2。 3控制器与执行设备之间的绝缘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不宜小于0.75mm2。
4控制器与管理主机之间的通讯用信号线宜采用双绞铜芯绝缘导线,其线径根据传输距离而定,线芯最小截面积不宜小于0.50mm2。
7.0.3布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 7.0.4执行部分的输入电缆在该出入口的对应受控区、同级别受控区或高级别受控区外的部分,应封闭保护,其保护结构的抗拉伸、抗弯折强度应不低于镀锌钢管。 8供电、防雷与接地
8.0.1供电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I主电源可使用市电或电池。备用电源可使用二次电池及充电器、UPS电源、发电机。如果系统的执行部分为闭锁装置,且该装置的工作模式为断电开启,B、C级的控制设备必须配置备用电源。 2当电池作为主电源时,其容量应保证系统正常开启10000次以上。
3备用电源应保证系统连续工作不少于48h,且执行设备能正常开启50次以上。
8.0.2防雷与接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I置于室外的设备宜具有防雷保护措施。
2置于室外的设备输入、输出端口宜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3室外的交流供电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宜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钢管两端应接地。 9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
9.0.1系统安全性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的任何部分、任何动作以及对系统的任何操作不应对出入目标及现场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造成危害。
2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必须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应能迅速安全通过。 9.0.2系统可靠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
9.0.3系统电磁兼容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现场电磁环境的要求。
9.0.4系统环境适应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现场地域环境的要求。 10监控中心
10.0.1监控中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
10.0.2当出入口控制系统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其他子系统联合设置时,中心控制设备应设置在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
10.0.3当出入口控制系统的监控中心不是系统最高级别受控区时,应加强对管理主机、网络接口设备、网络线缆的保护,应有对监控中心的监控录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