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含条文说(8)
时间:2025-04-03
时间:2025-04-03
5.2各部分功能、性能设计
5.2.1识读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识读部分应能通过识读现场装置获取操作及钥匙信息并对目标进行识别,应能将信息传递给管理与控制部分处理,宜能接受管理与控制部分的指令。
2“误识率”、“识读响应时间”等指标,应满足管理要求。
3对识读装置的各种操作和接受管理/控制部分的指令等,识读装置应有相应的声和/或光提示。 4识读装置应操作简便,识读信息可靠。 5.2.2管理/控制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应具有对钥匙的授权功能,使不同级别的目标对各个出入口有不同的出入权限。
2应能对系统操作(管理)员的授权、登录、交接进行管理,并设定操作权限,使不同级别的操作(管理)员对系统有不同的操作能力。 3事件记录:
1)系统能将出入事件、操作事件、报警事件等记录存储于系统的相关载体中,并能形成报表以备查看。 2)事件记录应包括时间、目标、位置、行为。其中时间信息应包含:年、月、日、时、分、秒,年应采用千年记法。
3)现场控制设备中的每个出入口记录总数:A级不小于32条,B、C级不小于1000条。 4)中央管理主机的事件存储载体,应至少能存储不少于180d的事件记录,存储的记录应保持最新的记录值。 5)经授权的操作(管理)员可对授权范围内的事件记录、存储于系统相关载体中的事件信息,进行检索、显示和/或打印,并可生成报表。
4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在事件查询的同时,能回放与该出入口相关联的视频图像。
5.2.3执行部分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闭锁部件或阻挡部件在出入口关闭状态和拒绝放行时,其闭锁力、阻挡范围等性能指标应满足使用、管理要求。
2出入准许指示装置可采用声、光、文字、图形、物体位移等多种指示。其准许和拒绝两种状态应易于区分。
3出入口开启时出入目标通过的时限应满足使用、管理要求。 6设备选型与设置
6.0.1设备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防护级别、现场的实际情况、通行流量等要求。 2安全管理要求和设备的防护能力要求。
3对管理/控制部分的控制能力、保密性的要求。 4信号传输条件的限制对传输方式的要求。
5出入目标的数量及出入口数量对系统容量的要求。 6与其他子系统集成的要求。
6.0.2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识读装置的设置应便于目标的识读操作。
2采用非编码信号控制和/或驱动执行部分的管理与控制设备,必须设置于该出入口的对应受控区、同级别受控区或高级别受控区内。
6.0.3设备选型宜符合附录B、附录C、附录D的要求。 7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
7.0.1传输方式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出入口控制点位分布、传输距离、环境条件、系统性能要求及信息容量等因素。
7.0.2线缆的选型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识读设备与控制器之间的通信用信号线宜采用多芯屏蔽双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