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3)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概述
运站场建设,尤其是简易站的建设。乡村简易站数量太少,根本不能满足城乡道路客运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加大对简易站的投资力度,扩大投融资渠道,以增加简易站的数量,从而构筑一体化发展的有形市场。 道路客运与城市公交客运都是陆上旅客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旅客的集散、送达,还是线路开辟、站点设置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必须作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运输体系去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协调安排。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已成为一种客观需要,势在必行。由于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起步较晚,目前仍处在探索阶段,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是一个逐步完善的渐进的发展过程。要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在城乡主干道建设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完善站台、候车亭等配套设施。在长途汽车站、较大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客流集散地,要建设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以及新建、改扩建道路等工程项目时,要同步建设公交场站等公交设施,并同步交付使用,切实维护建设规划的严肃性;对未按规定进行配套建设和使用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要将公路沿线公交站点列入交通道路建设和改造规划,将镇村场站列入乡镇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镇村公交站亭建设,确保各镇都有功能配套、设施完善的车站,村村有候车亭。同时加快老城区人流量比较大、年久失修道路的改造。要重点围绕城乡公交发展规划,加大农路农桥改造建设速度,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切实解决农路会车难、断头路、路宽桥窄等路桥不配套问题,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城乡公交能否走得远、走得好,关键在于管理。要明确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和行业化监管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整合经营主体,调整客运市场营运模式,实行一体化经营。要积极推进公车公营,客运企业必须规范经营,不得以承包、租赁、挂靠、合作等方式变相转让经营权,企业统一经营管理车辆,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从而切实改变城乡客运秩序乱、服务差、效益低等状况。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对城乡公交车辆实施科技化管理,实行GPS实时监控,达到“五定四统一”的要求。要建立完善规范科学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机制,使有限的财政投入发挥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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