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变化要点(3)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财经类
固定资产预计后续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若后续支出属固定资产非重要组成部分,则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一并计价,重新测算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四)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其明确规定, 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确保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真实、可靠,避免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6号——无形资产》变化要点
(一)范围变化
商誉单独列示。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研究开发费用有了资本化或费用化的规定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相应的会计处理发生变化:通过“研发支出”处理)
(三)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入账价值采用现值。 (四)摊销处理变化
1、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对商誉,采用减值测试法。
2、摊销核算通过“累计摊销”科目。
(五)减值后不得转回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变化要点
(一)交换性质的变化
需区分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特别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初始计量的变化
1、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换入资产的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不满足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三)换出资产收益的确认的变化
当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为存货时,需反映收入实现业务;
对于收取的补价,不再反映收取补价应确认的损益。
(四)换入多项资产时的计算分配不同
换入多项资产时,如该换入具有商业实质,分配时采用其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分配标准计算;而不具有商业实质时,分配时采用其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分配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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