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介质管网管理办法(4)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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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5.12 主要用氧设备(主要指转炉氧枪、高炉富氧阀组)前必须设氧气过滤器,氧气过滤器壳体应用不锈钢,滤网应用铜基合金或纯铜材质制作,滤网尺寸应为160~200um,符合国家GB16912-2008《氧气与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要求。
5.13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做好能源管网的防腐和保温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或措施不到位考核责任单位200~1000元。 6 能源管网改造流程
6.1 动力厂管理区域的能源管网,如发现管道或附属设施需进行改造的,向装备部提交申请,装备部制定改造方案并报相关领导批示后组织安排招标和改造方案的施工,根据公司领导批示按照设备检修管理办法或大项修管理规定执行。
6.2 各生产单位管理区域的能源管网,如发现管道及附属设施需进行维修的,由本单位自行组织修缮。如发现管道及附属设施需进行改造的,向装备部提交申请,装备部组织安排招标,根据改造规模按照设备检修管理办法或大项修管理规定执行。 7 能源管网规划、设计与安装
7.1 能源公共管网的建设,必须纳入公司总体规划,本着因地制宜、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方便控制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的关系。
7.2 能源管网的设计与施工必须采用先进技术,选用节能、安全、高效的优质产品,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会审,会审由项目主管单位召集装备部、生产安全环保部、技术质量部、相关生产单位审核会签,按照国家安全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7.3 原则上新建项目的管道不允许在现有管道上叠加,如果必须叠加,必须执行审批手续,即:负责管道建设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向原有管道建设的技术人和主任工程师进行其承载能力确认,并进行书面认可,否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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