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摘(1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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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摘要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和细致检查。
监事会认为: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此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建设也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承诺,鉴于受国家宏观土地政策影响,公司新厂区建设推迟至2007年10月开始建设,致使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未能达到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的进度要求。公司新厂区(一期)于2008年9月21日落成,此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已于2008年10月9日前完成。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资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也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和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向公司大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全资子公司——睦香港有限公司出售自制粉末冶金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和细致检查。 监事会认为: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向睦香港有限公司出售自制粉末冶金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无
8.7 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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