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摘(17)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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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摘要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代表列席了公司经营层定期召开的公司办公会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并在决策过程中注重听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建议和意见,保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信息。
监事会认为:2007年度起公司开始采用新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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