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习题集(2)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由行政法规来规定。
13、经济法的价值论
是有关经济法价值的一系列理论的有机构成。
14、经济法主体
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利或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体。
15、调制行为
是指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制衡。
16、市场对策行为
是指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分为横向和纵向对策行为。
17、权义结构
是指各类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与组合。
18、经济法责任
是指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9、经济法主体的权利
是指经济法主体中调制受体依经济法的规定而可为或不可为一定行为,或要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这种权利可以放弃。
20、经济法主体的义务
是指经济法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或不得实施某种行为的一种约束力,以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并使他人的权益和某种社会利益得以实现。
21、角色行为
是指担当一定角色的主体,按照法律为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活动。
22、非角色行为
是指超越或背离法律规定所从事的与自己身份无关的行为。
23、公益诉讼
是根据法律的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针对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24、正式程序
是指法律上有严格规定的、关涉具体经济法主体权义的程序。
25、法的可诉性
是指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可由一定主体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等法定机构通过一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