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14)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11
(一)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
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有三种:(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3)实行代理记账。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的概念
会计工作岗位是指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从事会计工作、办理会计事项的具体职位。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包括:(1)按需设岗;(2)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3)建立岗位责任制;(4)建立轮岗制度。
三、会计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二)交接程序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交接申请;(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3)移交点收;(4)
12
专人负责监交;(5)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