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标文件模板(14)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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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2.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5 项目开标后,无论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都不予以退还投标人。
F.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招标采购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3.2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3.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23.4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采购单位将做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4.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4.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 24.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4.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4.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4.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4.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4.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5. 评标内容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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