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考核办法文件(村官)(8)
时间: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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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村官转正 办法
件的可同时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式样见附件7),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其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五条 考察期限一般应在自考察预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60日内完成。考察人数较多、考察工作量较大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考察的,可适当顺延,但最长不得延长10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察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选派所在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考察结论。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人事)局应在接到书面申请7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结论,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核。
第五章 考察纪律
第十七条 参与考察的人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 参与考察的人员在考察工作中,应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应坚持集体议事原则,不得以个人意见替代考察组集体意见;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况和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应清正廉洁,不得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不得接受宴请等。对违反有关考察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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