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考核办法文件(村官)(5)
时间: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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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村官转正 办法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延期一年再行考察: (一)在选派服务期内因生育哺乳、疾病住院治疗等离开服务岗位,未能完成基本服务期限的;
(二)确因工作需要,经选派大学生所在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人事)局同意,抽调、外出帮助工作离开服务岗位,累计3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三)联系群众“三项制度”未完成进家入户走访任务的; (四)组织评价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得分达不到50%的。
第四章 考察程序及方法
第十四条 考察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考察组。从区县相关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抽调熟悉考察工作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参加专项培训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量化考察方法。
(二)发布考察预告。选派大学生第二考核年度双述双评前,由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及其选派所在单位,做好考察的有关准备和配合工作。
(三)进行个人总结。由选派所在单位安排考察对象撰写个人总结,如实填写《重庆市选派大学生服务期满录用考察表》(式样见附件1)。
(四)开展 “组织评价和群众公认度” 量化考察。在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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