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15)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关于天津本土绿化养护的技术
8.7单位附属绿地
8.7.1一级:指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命名挂牌的市级花园式单位绿地。
8.7.2二级:指由区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命名挂牌的区县级花园式单位绿地。
8.7.3三级:指除市、区县级花园式单位以外的单位绿地。
8.8风景林地
8.8.1风景林地: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大型休闲绿地。
8.8.2防护林地: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林带和片林。
8.9绿地养管的达标和升级
当各类绿地的养管质量未达到设定的分级标准时,应通过整改达标;当各类绿地的分级养管质量达到上一级质量标准时,可认定升级,并按照升级标准进行管理。
9绿地养管质量标准
9.1公园养管质量标准
9.1.1一级公园养管标准
1.绿地景观(权重0.3)
植物种植结构调控合理,层次丰富,群落稳定,无枯死株,植物生长良好。古树名木得到严格保护。草坪养管达到《天津市草坪建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规定的一级标准。花坛、树坛及水生植物生长茂盛。乔灌木、绿篱、木本地被植物修剪符合观花、观果、观叶、塑形要求。浇水、施肥、控制盐碱等保墒、改土措施效果良好,无干旱、低涝、寒害,无杂草。
2.病虫控制(权重0.2)
病虫害防治低于《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采用综合防治技术,效果良好。
3.园容卫生(权重0.2)
园容环境卫生优良。无乱搭乱建,乱刻乱画。水体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水生杂草得到有效控制。公厕设施完好,清洁无外溢。园容卫生做到随时清扫,果皮箱设置齐全,无卫生死角,无焚烧枯枝落叶。
4.设施维护(权重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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