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12)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关于天津本土绿化养护的技术
7.2.2应剪除有虫枝叶、网幕。
7.2.3应直接捕杀个体大、危害症状明显的、有假死性或飞翔能力不强的成虫。
7.2.4应挖除在土壤中休眠的虫体。
7.3生物防治
7.3.1应利用天敌资源,引进繁殖、饲养以及助迁招引优势天敌。
7.3.2宜推广使用致病(拮抗)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制剂和防治病害的生物制剂。
7.3.3释放天敌昆虫应正确掌握防治虫态、释放比例、释放时期和释放量。
7.3.4天敌利用的原则
1.遵循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的原则。2.遵循优势天敌优先利用的原则。3.遵循利用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7.3.5天敌保护
1.在园林绿地范围内的有益生物(天敌昆虫、蛙、蟾蜍、鸟类等)均应保护,严禁灭杀和捕捉。2.释放天敌昆虫防治害虫期间的区域内,应不再使用有毒化学药剂,保证天敌存活和防治效果。3.施用化学药剂时应注意,保护天敌种群。
7.4物理防治
7.4.1在成虫发生期应利用有效的黑光灯(短光波330~400nm)诱杀成虫,在诱杀害虫时应防止误伤益虫(调节开灯时期)。
7.4.2利用热力(干热或湿热)处理种子、种球及植物组织,以及消灭内、外病虫源。
7.5化学防治
7.5.1宜用触杀剂防治虫口密度大、发生范围广的害虫。
7.5.2宜用胃毒剂防治取食量大的食叶害虫或较隐蔽的地下害虫。
7.5.3宜用熏蒸剂防治病虫源或进行土壤消毒。
7.5.4宜用激素剂抑制害虫生长发育或诱集、迷向,抑制其繁衍。
7.5.5宜用保护剂、内吸剂等防治植物病虫害、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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