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诊断审核制度(4)

发布时间:2021-06-08

病理诊断审核制度

病理医师与临床医师沟通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病理科建立与临床医师沟通的长效制度,如遇以下情况,病理科医师须与临床医师进行随时的沟通:

1、病理检查结果是临床医师未能估计到的恶性病变;

2、恶性肿瘤出现切缘阳性;

3、送检标本与送检单不符;

4、某些病例需要临床医师提供详细的病史及查体以及局部病变的描述,如皮肤科疾病,病理科医师应随时与临床医师沟通。

5、积极参加临床病例讨论与临床医师进行充分沟通,并进行详细的备案。

病理科具有完善的病理医师与临床医师沟通的相关制度与流程,并落实。有完整资料证实上述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定期召开临床病理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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