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厅[2004]2号文件(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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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对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册入学的学生要依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参加统考,对2004年3月1日之前注册入学的学生进行抽测。
五、统考科目按不同学历起点和不同专业类别确定:
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是:
(一)理工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数学专业考“高等数学(A)”);
(二)文史法医教育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文史类专业考“大学语文(A)”);
(三)英语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四)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五)其它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由试点学校在“高等数学(B)”和“大学语文(B)”中再任选一门进行统考。
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是:
(一)英语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二)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其它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中没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成绩的,按不同专业须加试统考科目“大学语文(B)”或“高等数学(B)”,考试科目的选择同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专业分类。
六、关于免考的规定:
(一)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二)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四)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五)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界定标准见附件)可免考“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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