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厅[2004]2号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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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文 件
教高[2004]5号
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 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教高厅[2004]2号),做好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我部决定委托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网考委”)开展统考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考试点工作要按照网络教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针对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重在检验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应用能力。
二、在我部的领导下,由网考委负责实施统考试点工作。网考委下设办公室 (以下简称“网考办”)、统考课程专家组和若干考区办公室,各机构负责人采用任期制,由网考委主任任命。
网考办作为网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落实统考试点的有关具体工作;统考课程专家组根据统考科目的需要设立,承担制订考试大纲、命题、题库建设、对统考课程进行业务指导和统考质量分析等工作;考区办公室负责考区的阅卷及相关工作。
统考考务工作在网考委的领导下,主要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教学支持服务体系”承担。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对考务工作负有领导和协调责任。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当地的统考试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考区办公室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当地的阅卷工作。考务单位在考前和考后将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要根据我部关于统考工作的要求和网考委的具体部署,做好宣传动员、报名、免考资格审查、参与题库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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