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漫谈(19)
时间:2025-04-27
时间:2025-04-27
目前我国法学研究,包括学位论文的研究,可以说达到了空前繁盛的境界,这种势头还非常看好,并日益强劲。与我们学界正在讨论的一个话题---中国法学向何 处去----相映成趣,我们现在又倡导研究包括学位论文在内的法学论文写作方法论。应该说,这个课题还值得继续研究下去。
我国法学位论文所出现的最主要的问题,乃是学术规范化问题。具体表现在:
1、在选题确定上不具有规范性。有时失之过大,有时过于空泛,有时过长,有时文不对题,有时故弄玄虚。
2、论文往往缺乏主题,主题思想不规范。一篇论文,看不到作者的观点是什么,要表达什么见解,或者要提出什么问题。
3、在文献总结上不规范。
4、在格式上或论文的完整性上不规范。如前言、导论、结束语、结论,分段落等。
5、在注释上不规范。一是根本不注释或只有很少注释;二是注释本身不合乎要求;三是注释内容单薄。
6、在行文用语上生拼硬凑,佶屈聱牙,令人难以读懂。
上述不规范的集中表现就是所谓原创性问题,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学术腐败。由此所导致的结果是:专著不像专著,论文不像论文,教科书不像教科书。
只有克服上述不规范现象,法学学位论文才能达标,也才有资格被评为优秀论文,尤其是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与之相应,一篇好的学位论文的标准应当是:
1、选题好;
2、格式符合要求;
3、观点明确、正确;
4、资料新颖、翔实。
5、逻辑结构严谨。
6、结论有说服力。
7、文笔流畅,语言水平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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