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漫谈(12)
时间: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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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南平写过一篇关于法学博士论文写作要求方面的文章,题目是: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和“皮囊”---简论我国法学研究之流弊,发表在《中外法学》2000年第1期上。其有关命题部分讲得最好,摘其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
论文的命题既是研究的出发点,也是研究的终结点,它是博士论文水准的集中表现和最终成果。博士论文对命题的要求如同一个自然科学工作者对自己的研究要追求创新寻找发明一样重要。
命题就是笔者所说的“骨髓”。简单地讲,它应该是贯穿整个博士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你试图在论文中探讨或论证的一个基本问题(general issue)或基本观点(general position)[12]。
一篇法学博士论文的全部内容必须是围绕着一个基本观点而展开的,否则它就不是一篇地道的博士论文,而更像是一本冠以博士论文之名的教科书而已。 教科书是不需要有中心论点的,它通常只是一门学科里相关内容的堆砌,如同一座门窗屋檐具备、千篇一律的楼房。关于原创性(originality)的定义 众说纷纭。但无论如何,其研究成果要体现一个“新”或“创造性”(creative)。它或许是意念上的(idea),也可以是方法上的“新”或“创造 性”。Phillips认为,在其他国家先前已经研究过,但在本国还没有研究过,这也算是创新[13]。
只有当你要确定或提出一个基本观点,你的论证就有了方向,就知道怎么样组织素材,安排结构,并提出围绕着基本观点而展开论证的分题研究(sub-issues) [14]。
四、资料收集和整理
北京大学教授著名哲学家张世英在“谈谈哲学史的研究和论文写作”一文中说到了黑格尔的一个相关观点。
黑格尔在《小逻辑》第三版序言中说:人们对于一般的研究对象倒还懂得,在讨论之前应该有要先具备某种程度的知识之必要;唯独对于哲学,却以为不 要细微知识,甚至不必依据常识,就可以参加讨论和评点,这种人“没有凭借作为讨论出发的根据,于是他们只能徘徊于模糊空疏以及毫无意义的境况之中” [15]。
黑格尔的这种议论实际上强调的是资料收集和资料消化的重要性。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资料的收集和充分准备对于写作论文来说就相当于“做炊之米”。
资料应如何收集和整理呢?
资料收集和整理应依循以下原则:
1、竭泽而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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