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解释说明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的介绍
备案工作解释说明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省局制定印发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实施意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和《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三个配套的文件。应当说,我省重大危险备案的基础工作,一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文件印发以来,受到了监管部门和重大危险源单位的高度重视,就文件中的一些要求进行询问。下面,我重点就《实施意见》中,大家询问较多的事项做解释说明,就一些具体工作事项再做强调。
投影上显示的是《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实施意见》,这里的第一项总体目标、第二项主要任务,都说的比较清楚,这里不再重复。
重点说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主要任务中今年计划完成的60%。
请各市在5月底前,上报今年本市备案工作计划,列出今年拟完成备案的重点企业名单。
第二个问题,关于科学辨识。
按照《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六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对照《重大危险源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