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解读(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2.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建立适应新建院校需要的评估指标体系。新建本科院校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条件达标和管理规范的问题。因此,新方案通过建立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的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宏观管理与指导,使新建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3.引导新建院校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新方案强调学校应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视与区域经济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一系列环节上突出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三)新方案的调整和变化
1.注重考察领导能力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把原“办学指导思想”改为“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增加“领导作用”和“人才培养模式”两个二级指标,不仅考察学校是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更侧重考察学校是否具有一支尊重教育规律、教育理念先进、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较强的各级领导班子,同时考察是否制定有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这对新建院校的建设和未来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2.注重建设一支符合新建院校办学定位的师资队伍。增加了“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培养培训”两个二级指标,侧重要求学校加强教师的培养,提出注重教学团队建设、带头人的培养,加强专业教师职业经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并特别提出应重视青年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引导新建院校建设一支具有发展后劲、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
3.注重考察地方政府对学校的经费投入。把原“教学经费”改为“经费投入”,不仅考查学校教学经费投入情况,还要考察政府(主办方)投入。拟根据国情采用“学校举办方(含政府、行业和民办高校投资者)生均拨款分别达到或超过上一年本区域(东部、中部、西部)平均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概念,这样既有利于促进政府经费投入,又照顾到区域的实际差别。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全国教育经费公报的数据测算,如果使用“区域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平均值”这个指标,对西部11个省、自治区来说,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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