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解读(21)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专家解读:重点要看学校围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在专业建设、改造,人才培养模式设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等方面,思路是否清晰,措施是否得力,效果是否明显。
4.1专业建设
主要观测点: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培养方案
4.1.1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
基本要求: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标准和合理的建设规划,能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调整专业,专业结构总体合理;注重特色专业的培育。
评估中心解读: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主要从三个方面考察。一是看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是否制定了专业建设规划,是否重视特色专业建设;二是看专业布局是否符合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有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结构是否合理;三是看专业设置是否符合教育规律,有无专业设置标准及条件要 求。
专家解读:制定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有科学的论证,措施落实,效果明显。每年能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调整专业,专业结构与布局总体合理,符合学校的定位、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遴选有特色专业,建设成效突出。
李志宏解读:★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专业建设在学生培养中作用更直接。★专业设置和调整应有标准、有程序、符合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结构合理。★重视新专业建设,大力发展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纲要22条)。
4.1.2培养方案
合格标准: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构建了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课程体系;人文社会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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