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教案(18)

发布时间:2021-06-07

牌号 (Brand)和商标 (Trade Mark)与货物的品

质规格有密切关系。货物的品质是牌号和商标的物质基础,一定的牌号或商标代表一定货物的品质。牌号和商标是区分和识别货物的标志。所以,在凭牌号或商标的买卖中,即使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规格,卖方在交货时仍必须按该牌号或商标通常具有的品质规格交付货物,否则,不仅构成违约,而且做倒 “牌子”。

⑤凭产地名称

有些商品,特别是农副土特产品,受产地自然条

件和传统加工技术的影响较大。有些产品,质量优异,具有特点,可以以产地名称命名 (Name of Origin),产地名称也成为代表该货物质量的标准。例如,金华火腿、龙口粉丝等。这些货物冠以产地名称,与工业品采用牌号和商标一样可起到明确货物质量的作用。卖方凭产地名称销售某种农副土特产品时,必须交付具有被国内外消费者周知的特定质量的产品,否则,买方可拒收货物并提出索赔。

⑥凭说明书和图样

某些商品,如机械、电器、仪表等,由于结构复

杂、型号繁多、性能各异,难以用几项指标来表示其品质,并不能用简短的文字说明使用方法。在销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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