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草行业物资采购内部审计的办法(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第七条 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第三章 程序性审计
第八条 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的健全性评价。取得或编制采购业务流程图并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梳理物资采购的业务流程,对企业建立的资质认证、供应商管理、预算及计划管理、采购方式、招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流程健全性进行评价。
第九条 各环节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评价。抽取一定数量的采购业务按照各业务环节对其内控有效性进行符合性测试,重点关注采购业务中的主要风险点(立项、供应商选择和价格确定等),是否制订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有效执行。
第十条 采购业务后评估的评价。检查业务部门是否定期对已完成物资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采购渠道、采购价格、采购质量、采购成本、协议或合同签约与履行情况等业务进行专项评估和综合分析,对其采购业务后评估的效果进行评价。
第四章 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十一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物资采购申购环节、采购实施环节、合同签订环节、验收环节和付款结算环节等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十二条 申购环节的过程审计。
(一)审计物资采购业务是否符合预算审批程序。是否按审批权限经采购领导机构、办公会、董事会的批准。申购、审批、执行职责是否按规定相互分离,相互牵制。
(二)审计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业务,是否经过技术、设备、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业部门确认。
(三)审计物资采购业务是否符合生产经营计划,是否按计划需求量结合实际库存情况审定采购数量,是否在资金预算总额内安排计划外的采购。
(四)审计采购计划审批程序是否执行行业及企业管理规定。专卖品卷烟材料的采购计划是否按国家局、总公司下达的计划编制,是否分类别采用不同采购流程;采购计划的调整是否经过合规审批;烟机专用零备件采购是否均在交易监管网中进行。
第十三条 采购实施环节的过程审计。
(一)审计是否通过资质认证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认证和管理。
(二)审计采购方式的确定与采购对象的金额及特性是否相适应,是否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1.是否将达到招标规定额度的项目进行拆分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