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实施GSP情况综述(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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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供货企业、品种经营情况,计算机系统能够进行动态管理、质量跟踪。
4、通过计算机系统的控制,大大降低了药品经营流通过程各个环节中存在的质量风险。
六、各岗位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情况
1、本企业聘用的营销职员文化素质、业务水平高,均能独立承担工作,本店共有4名员工,其中: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兼处方审核人为程冬梅,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在本企业注册;质量管理人员均参加过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取得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证书。新上岗人员已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2、企业建立了员工花名册及员工登记表,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每年制定了员工培训计划,重点学习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及药品经营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知识,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当好顾客的参谋,又进行了有关药品基本知识的培训。通过学习,使员工从根本上树立了依法经营和规范经营的理念,充分认识GSP认证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员工质量意识,使GSP管理深入人心,确保了GSP各项工作的实施。,同时又组织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到北京市医药协会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后建立了员工培训档案。每季度对员工进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详细记录。
3、企业对每名员工岗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建立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4、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在职在岗,没有在其他单位兼职。
七、企业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工作运转及质量控制情况
(一)、采购与验收
1、按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本店制定了确保药品质量的“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及进货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进货程序及制度由采购员择优选购,以销定进。
2、本企业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通过计算机系统,严格从经过首营企业审核并建立了合格供货方档案的企业进货,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与供货单位签订了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严格按协议办事;对供货单位的推销员索取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注明效期、范围的委托书原件、推销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建立了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表。首营品种的审核表格项目齐全,审核符合规定。进货时索要与备案相符的随货同行票和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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