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广州城市志愿服务站管理办法(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第十一条 服务站采取站长负责制,各站站长全面负责服务服务站的团队管理和工作运行,带领副站长、各类专员及其他志愿者共同策划本站工作特色,确保本站服务质量;
服务站服务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组长按照本站统一安排,带领本组组员在指定时间内按规范上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 服务站各上岗志愿者职责:
(一)站长。全面负责服务站的团队管理和工作运行,包括:本站志愿者组织、培训、上岗排班、“志愿时”考勤登记等管理工作;
(二)副站长(组长)。协助站长推进服务站建设、运行有关工作,负责本组志愿者的组织、培训、上岗等有关管理协调工作;
(三)文化信息专员。负责为市民和往来宾客提供城市文化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内容;
(四)新闻宣传专员。负责服务站的新闻宣传工作,拍摄服务照片,记录服务内容,挖掘感人故事,策划宣传亮点;
(五)语言翻译专员。负责为外籍人士提供语言翻译志愿服务;
(六)应急救援专员。负责为有需要的市民和往来宾客提供医疗卫生急救;
(七)物资管理专员。负责服务站物资、财务管理等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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