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建筑社团章程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
石·木 建筑社团
协
会
章
程
2012年3月10日开始实施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活动形式 组织纪律 核心部分及其权限 会员大会的权利及议事规则 社团主要负责人的权限 会员的权利义务 协会财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石木·建筑协会”。从属于西南民族大学城市规
划与建筑学院团委。
第二条,性质:本会是由热爱建筑,并对建筑充满兴趣的个人自愿结
成的大众、学术性科技活动组织,属非盈利性社团。
第三条,宗旨:以西南民族大学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为依托,联系对
建筑、设计、创意有兴趣的个人共同提高建筑学习整
体水平,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艺术鉴赏
能力,加强其对实际问题解决的综合能力、协作能力,
了解当代建筑的发展动向,充实课外建筑知识,丰富
校园文化生活,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实践
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第四条,本会是依据《西南民族大学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社团管理方
案》,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查批准成立的。在义务上接受西南
民族大学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团委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
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会员是西南民族大学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本协会成员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及事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 活动形式:
第六条,本协会的主要活动分为校内以及校外两大部分。
(一) 校内部分分为理论教程和比赛活动
1.理论教程包括邀请教授和老师进行各类建筑知识讲座、专
收看题影视节目,相关比赛的赛前培训以及讨论会员相关
反馈的学术问题等。
2.成立石·木建筑协会网站,提供师生网络交流平台。
3.举办各类建筑相关的比赛,如建筑摄影大赛,建筑辅助设
计大赛,建筑知识大赛,力学架构大赛,环保建筑模型大
赛等。
4.在校内条件成熟下,协会将会安排校内建筑实践活动。
(二) 校外的实践活动将以校外城市为依托,在各种适合活动的
环境下进行。每次活动的内容视乎人身安全、地理环境和天
气情况等因素。活动如走访周边城市,游历名胜,著名建筑、
生活小区参观学习等等。
第七条 协会的所有校内活动都必须是健康并促进学生学业,或让人
了解建筑的活动,活动接受学校团委的监督,指导老师的管
理,活动需在合理有效的管理下进行,为达到初定目标而努
力。
第三章 组织纪律:
第八条 本协会的一切校外实践活动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视危险系
数而定购买保险,并且由有经验的野外生存人士作现场指导
以及保护措施。活动负责人尽可能地了解本次活动的可能存
在的危险,并在危险处做好必要的保护防范措施同时经常与
活动指导沟通采纳其意见。
第九条 任何没有保护或不适于在当时地理环境、天气情况及其它未
预料的因素下的活动一律不准进行;正在进行的应该尽快的
给予制止,行为人要接受教育并且口头检讨。对于那些不听
劝阻,一意孤行的行为人,没有造成恶性后果的将由协会理
事会讨论对其加以批评,书面检讨或者开除其会员资格的处
罚;对于那些造成恶性后果的行为人,如果其行为触犯法律
法规,校纪校规,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条 协会实行“考评制”,按照考勤、考核制度标准,评先树优,
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每次会议都必须提前至少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做好开会准备。开会不能迟到,开会迟
到者,如无合理理由,则记迟到一次并公开批评。有事情与
开会时间冲突必须提前向秘书部提交请假申请(可以为电子
形式),要求有合理理由才能请假;参加每个会议都必须认真
对待,衣装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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