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期末复习(2)

时间:2025-04-04

证据法学期末复习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力武器,也是促使当事人如实陈述的有力根据。④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使公众了解作案手段、方法、原因、结果,可以帮助公众充分认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关键所在,以充分发挥诉讼的宣传教育作用,增强公众的法制观念。

证明力特点:物证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言词证据的运用一般要靠实物证据来检验,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物证则可以不依赖于言词证据而存在。

物证的证明力按照物证的不同形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①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②凡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物证,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的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

5、 简述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和判断

答:①审查被害人陈述的来源及其形成过程: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

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②审查被害人陈述的内容是否符合情理

③审查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

④审查被害人作证能力与品格

⑤综合全案证据审查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

6、 简述民事诉讼责任倒置及其理由

答:证明责任倒置,是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例外,是指在一定情形下,不应当按照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决定某个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而应当实行与该原则相反的分配,即将原来由原告负担的证明责任予以免除,而就该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

理由:举证难易,保护弱者。

7、 何为推定及其主要特征

答:推定:是指基于事物之间的普遍的共生关系,或者说是常态的因关联系,由基础事实推定待证事实(又称推定事实)的一种证明规则。

特征:①推定本身并非证据,亦非证据方法或证据标的,而是一种证明方法或证据法则。即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允许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

②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因而推定是沟通二者关系的法律桥梁,倘若缺乏其一,均不能构成推定。

③推定应许可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关联。反之,若不允许以反证加以推翻,则非正真的推定。

④推定既可以法律规定进行,也可按经验法则进行。前者称为法律上的推定,后者称为事实上的推定。

8、 简述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则

答:(1)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2)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

(3)司法人员收集证据要求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相结合。

9、 简述诉讼证明及其法律特征

答:在证据法或者诉讼领域中,证明有特定的法律含义,它是指诉讼主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运用已知的证

据和事实来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

法律特征:(1)证明的主体是诉讼主体 (2)证明对象是诉讼客体或者案件事实 (3)证明必须按照法定的

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

10、 简述间接证据证明力特点及其与直接证据证明力的效力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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