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资风险揭示书(有限合伙人)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风险揭示书
致:【 】企业(有限合伙)拟入伙之有限合伙人
【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
【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特此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入伙本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上述独特的法律结构使其成为开展股权投资的理想模式。在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中,【 】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共同作为投资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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