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三板程序(9)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3、质押
(1)公司以动产或权利为自身债务或其他人债务提供质押的情况说明,包括质押的动产和权利、质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债务金额、质押权行使的条件和期限;
(2)公司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其拥有的公司股权; (3)质押合同、质押协议或其他质押文件; (4)在质押登记主管机关办理质押登记的全部文件。 4.其他具有担保性质的安排或交易。 (二)保险
1、自有房屋、车辆及其他设备 2、库存中商品车及配件
(三)贷款信息卡详式内容明细,其内容包括票据、对外担保等信息。 (四)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文件
1、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判决书、裁定书或裁决书、申请执行书等;
2、公司涉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3、公司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及合同当事人的往来文件(包括催款通知或要求履行担保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