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级安全培训教材(5)
时间: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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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一方针一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企业负责人员(厂、车间、班组)、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人人管安全。
一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一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二、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人员违章和管理上的欠缺,以便及时纠正、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
1.日常性检查(由管理人员和车间、班组进行的日查、周差和月查)
2.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的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开展的专业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前后进行的检查。
3.班组安全检查 班组是基层管理的关键,班组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现场安全管理。
(1)查现场有无脏、乱、差的现象;
(2)查职工“穿戴”情况,以及有无违章违制现象发生;
(3)查现场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
2)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查安全基础工作;职工的安全意识,班组的安全自主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等。
4)查现场设施设备(含消防器材)的安全状态,各级危险源点受控情况等。
5)查事故隐患,跟踪检查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
6)检查违章违制,各类事故的分析、登记、处理情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工、焊割工、锅炉工、起重工、专用机动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以后,才能从事相应工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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