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各章节重点(21)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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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重点的哦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1.注册税务师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
2.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税务违法行政处罚
(1)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没收财产和违法所得;
(5)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2.税务违法刑事处罚(了解)与违反会计法的刑事处罚差不多,主刑,附加刑。
3.税务行政复议(了解)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做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
中国的政府预算级次分为中央政府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预算、市(自治州)政府预算、县(自治县、旗、市)政府预算以及乡(镇)政府预算五级
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预算收入范围包括: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预算支出范围包括:经济建设支出(主要项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通常是:
(1)国家法律、法规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3)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4)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5)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财政部门应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30日内向中央各部门批复预算;中央各部门应在财政部批复本部预算之日15天内,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地方各部门应当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起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我国的预、决算的监督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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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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