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苗幼儿园安全责任协议书 (1)(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9、幼儿早晨来园后应送各班老师处晨检,幼儿如有需要喂药者,请将药交与各班老师,注明用法、用量,并请签上家长姓名,本园谢绝代喂抗生素及补品类药物。
10、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幼儿来园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幼儿口袋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打火机等物品,易堵塞幼儿呼吸道的食品)应立即取出,若因家长不执行本制度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11、家长要与幼儿园和各班级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教师反馈幼儿的思想、生活及身体情况信息,家长必须详细把幼儿的健康状况告知园方,以便能做好及时的处理工作,如有发现不符合幼儿入园的健康状况要求的(如有先天性的心脏病、癫痫、骨质疏松、食物过敏、药物过敏、高烧、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等遗传病或传染病),请及时离园或退园,家长如有隐瞒,幼儿在园自身出现问题或传染其他幼儿,一切责任由患病幼儿家长承担。
12、家长与老师如存在分歧或矛盾,应及时联系园长解决,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如发生肢体冲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双方承担。
13、对于难以看管或可能给其他幼儿带来伤害的幼儿,幼儿园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其转园。
14、为了确保幼儿园内园外安全,幼儿园在每年春季开学或新生入园要求幼儿购买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疾病住院保险,家长如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家长自负,幼儿园概不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幼儿毕业离园为止。
甲方签章: 幼儿姓名:
乙方家长(监护人)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