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人培训讲课教案(防治水)1(6)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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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探:即是利用水钻探或物探方法探清水情,而后采取治水措施。
4、 放:即对老空水或可疑水源采取放水,或超前放出顶板水。
5、 疏:即采取措施对地下含水层的水疏水降压或疏干。
6、 截:即利用截水建筑物(水闸墙、水闸门)将涌水堵住,或利用它们及防水煤柱与水源隔离。
7、 堵:即利用注浆方法堵住出水口,或加固裂隙带、充填岩溶区、加固隔水层,起到堵水作用。
二、 矿井水害防治:
矿井水害防治应从两方面入手,即地面地面防治水和井下防治水。实现“防、排、探、放、疏、截、堵”综合防治措施。
1、 地面防治水
在地面修筑排水工程,防止地面降水汇集于地面工业广场或地表水涌入井下。主要措施有:修筑排洪沟渠;河床铺底;填堵陷坑、河流改道或取直;井口及地面工业广场修筑堤坝、疏通水路。
2、 井下防治水
(1) 井下防治水。选用合理的开拓开采方法,将巷道远离积水区;井下留设防水煤(岩)柱.
(2) 井下排水。在地面或井下打专门钻孔排水。安装排水设施、设备排水。
(3) 井下探放水。利用钻孔探查前方的水情,然后有控制地将水放出。《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