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程实习实训安全自律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学生工程实习实训安全自律协议书
为了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完成毕业实习和实习报告撰写工作,更好地成长、成才,为了加强对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明确责任,武汉轻工大学(甲方)与实习学生(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学生工程实习实训安全自律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为保证学生实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管理到位,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协议。
一、学生实习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学生工程实习实训安全自律协议书》。
二、学生实习期间,必须按照实习单位有关生产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规定,严格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三、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必须接受单位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考核,把安全这根弦牢记心中。
四、实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实习学生个人承担,学校及实习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厂区内任何活动(含上下班)需结伴而行,8小时外不能离开厂区,确因需要 ,一律向指导老师和辅导员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六、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实习有关要求执行。在考勤、纪律、安全、工作态度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七、学生严禁吸烟、酗酒、赌博和观看传播淫秽、不健康的书刊、网站等。
八、到达实习单位后立即与学校指定的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取得联系,若遇到困难随时向老师通报,以便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并提供帮助。
九、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尊重指导教师,遇到问题应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
十、对因学生违反以上协议内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凡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的在校学生,按法律规定还须承担公民的法律责任。
十一、学生应及时向辅导员提供详细准确的实习地址、联系电话(包括变动后的地址及电话),手机保持待机,以便于联系,否则因此所延误的与本人有关的一切事宜,责任自负。 十二、按照规定的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计划,自觉参加毕业实践教学考核,并按时返校,及时上交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留院部存档,一份由乙方保存。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
乙方:(学生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