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介绍盘亏盘盈的会计处理
1.现金
(1)现金溢余
借:库存现金(实际溢余的金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2)现金短缺,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应收保险赔款(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存货
(1)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2)盘亏存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1计算分析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暴雨毁损库存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000元,收回残料价值800元,保险公司赔偿11600元。该企业购入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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