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第六章作业(2)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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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第六章作业
【习题2】 不带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
金欣公司于2009年5月向长江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售价10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0元。双方约定,长江公司应于2009年10月底之前付款。2009年8月1日,金欣公司经与某商业银行协商,将应收长江公司的货款出售给该银行,售价为819000元。双方约定,在应收长江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该银行不能向金欣公司追偿。金欣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11700元(其中包括增值税17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金欣公司承担。2009年9月5日,金欣公司收到长江公司退回的商品,价款17550元(其中含增值税2550元),其成本为7000元。
请根据题意,进行账务处理。
① 5月销售产品
借:应收账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② 8月1日出售应收债权
借:银行存款 819000
其他应收款 11700
营业外支出 339300
贷:应收账款——长江公司 1170000
③ 9月5日收到销货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
贷:其他应收款 11700
银行存款 5850
借:库存商品 7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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