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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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度计划审查的内容。
⑴、进度计划是否符合项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工、竣工日期的规定。
⑵、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
⑶、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⑷、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⑸、各合同段施工进度计划之间能否协调一致。
⑹、进度计划与施工条件、环境因素是否存在冲突。
⑺、进度计划能否确保不误农时(不得影响春耕生产)。
⑻、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式是否适宜。
⑼、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进度计划中安排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存在。
3、进度计划的检查。
⑴、监理机构每日都要做好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包括施工单位施工设备与原材料的进场,施工单位人员到场情况以及影响工程进度的事件和原因。
⑵、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及时统计和标记,分析和整理,每月提供一份内容详细的月工程进度报告。
⑶、监理机构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控制图及统计表。
(三)、工程投资监理
1、工程计量。
⑴、计量范围。
ⅰ、合同、图纸或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
ⅱ、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⑵、主要计量依据。
ⅰ、计量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ⅱ、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ⅲ、合同与图纸。
ⅳ、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ⅴ、合同条件。
ⅵ、技术规范。
ⅶ、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ⅷ、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⑶、计量原则。
ⅰ、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ⅱ、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ⅲ、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ⅳ、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⑷、工程计量的程序。
ⅰ、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施工单位发出计量通知。
ⅱ、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施工单位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施工单位、暂不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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