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制度(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4、民主选举支、村、监“三委”成员程序,分工和民主评议情况;
5、依法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各项任务,如违法婚姻的处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及其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土地管理、农村征兵、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情况。
二、事务公开的监督内容:
1、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的制定、运行、修改;
2、关于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兴办公益事业的决策情况;
3、村办企业和各类管理服务机构用人制度、选拔办法;
4、有关“一事一议”的预算及筹资筹劳情况;
5、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优抚、社会救济、救灾赈灾、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7、集体生产资料(含山林、土地、水面)和集体企业的发包、入股、出让,各类承包经营方案竞争办法及合同的调整、修订情况;
8、土地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和债权、债务情况;
9、征用土地补偿及分配、宅基地审批情况;
10、机动地、荒山荒地发包、租赁和使用情况;
11、用水用电和享受各种集体统一服务项目情况;
12、农村低保人员的救助标准及发放情况;
13、村干部任期届满或村组撤并离任审计情况;
1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情况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