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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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建计量基、标准状况进行赋值比对。
20. 以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的数据作为处理计量纠纷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2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对象是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22.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23.红外线对眼睛的伤害最大。
24.一级注册计量师应具有较强的本专业计量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应用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提升计量基准、标准的准确度
25.职业道德是指一定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下列关于职业道德不正确的是职业道德具有强制性。
26.认识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称为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是风险评估基础。
27.每份检定、校准或检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于在可能时识别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并保证该检定、校准或检测在尽可能与原来条件接近的条件下能够复现。
28.开展商品量检测时,应使用国家统一的商品量检测技术规范,如无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规范,应执行由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检测方法。
29.质量管理原则的核心是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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