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7新初稿《肉鸡福利屠宰技术规范》草案汇编(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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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
4.4 应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包括对逃跑肉鸡、死鸡、病鸡的处置,设备事故、停电、火灾及气体泄漏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对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负责人。
4.5参与宰前处置和宰杀肉鸡的员工应掌握该体系文件中相应的要求。
5 人员
5.1 屠宰企业应有专人对运输、装卸、静养、待宰、抓鸡、挂鸡、致昏和刺杀过程中的操作进行监督。在处置和宰杀肉鸡过程中,监督员应全程跟踪屠宰过程,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管理层。
5.2 运输、装卸、静养、抓鸡、挂鸡、致昏、刺杀等环节应至少有一名接受过福利屠宰知识培训的技术人员,负责操作或指导其他人员操作,在挂鸡操作起始及中间位置,工作人员必须能够迅速的判定什么样的鸡合格、什么样的鸡不合格,应依赖于技术过硬、效率高的操作人员。此外,挂鸡人员中应有几名专门负责宰杀那些在挂鸡时被淘汰的死鸡、病鸡。从事专门设备操作、检测或维护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4.3 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福利屠宰知识。
6 设施
6.1屠宰厂应设置专门的装卸台,装卸台应防滑,装卸台周边有围挡,引导肉鸡进入静养休息室。
6.2围栏、休息室、出入口、通道应随时可以对肉鸡进行检查,并能及时将患病或受伤的肉鸡转移到相应的屠宰间。
6.3通往致昏点的通道应备有紧急出口,供紧急情况或致昏延迟时使用。
6.4 在天气过热或过冷的情况下,待宰间应具备适当的通风和保温设施,避免因气候变化造成的肉鸡应激。
6.5待宰间应设有便捷的供水设施。
7 淘汰鸡的处置
7.1对有病或受伤的肉鸡应立即宰杀,不具备立即宰杀条件时,应采取减少痛苦的方法转移至专门的休息间。
7.2 需采用致昏后放血的方式宰杀伤残肉鸡。
7.3执行紧急宰杀任务的员工应能正确识别有效的致昏迹象。
7.4 应全天为伤残肉鸡休息间中的肉鸡提供清洁饮水。
8 禁食、禁水及运输
8.1 禁食时间应控制在4~6小时之间,宰前1小时禁水。
8.2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肉鸡的运输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8.3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温、湿度问题,将温度严格控制在20~21℃,有条件的企业建议采用控温运输车,普通运输货车必须在鸡笼外加盖一层厚篷布来保暖避风。
8.4根据季节差异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鸡笼的鸡只密度不超过70kg/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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