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手册(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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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手册
1.各系(中心)成立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委员3-5名,秘书1名。根据工作需要,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3-5人,设组长1名,秘书1名(可由委员兼任);
2.学生必须在答辩前2天内将答辩全部材料,包括《开题报告》、《任务书》、《工作日志》、《指导教师评语》、《毕业论文》等交到答辩委员会;
3.有实验内容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必须对实验结果或软件系统进行调试演示,并由答辩委员会签署验收单,作为答辩凭证;
4.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成果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在文字上或其他方面未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因故缺毕业论文(设计)时间达1/3以上;或答辩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情况者;
5.答辩前1天,由系(中心)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地点、时间;
6.答辩过程中,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工作汇报为10分钟,回答3个以上问题;答辩委员除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秘书要做好记录和文档管理工作;
7.成绩评定取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级。各级所占比例分别为:优秀20%、良40%、中30%,及格及以下10%。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评判原则及标准。评分方式是评议协商,然后投票决定,系答辩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成绩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审查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8.学生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评分标准参见附件),各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40%、20%和40%;
9.答辩不合格的学生,要对论文进行修改,3个月后学生返校由答辩委员会重新组织答辩。
(六)论文归档
1.答辩结束后,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应整理归档装订,由教研室长期保管。由教学经费购买的各种资料等需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统一交系资料室收藏;
2.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必须的经费如复印、印刷、装订等均由系负责,从学校下拨的专项经费支出;
3.毕业论文(设计)知识产权属于学院,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设计)公开发表;未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不得将成果转让。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规范 (一)文科与管理(文管)类论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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