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手册(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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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手册
选题→下达任务→开题论证→中期检查→论文完成情况形式审查→评阅→答辩资格认定→答辩→答辩委员会审查→论文及相关材料归档。
(一)选题
1.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提,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要尽可能做到每个学生一题,若有重题,重题率(含与往届学生论文的重题数)应控制在10%以下。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动,必须经过院、系两级审查、备案。
2.选题程序
指导教师拟定题目→教研室确定→系审查→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选题结果报系教学办并呈送教务处备案。
(二)下达任务和开题论证
为学生确定选题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选题情况帮助学生明确研究目的和意义,确定研究计划,提供研究的主要参考资料及实验条件,下达研究任务,填写开题报告。开题不合格者必须按指导教师指定的时间重做。
(三)中期检查
这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关键环节,由教研室主持进行。 1.检查每个学生的论文(设计)思路是否对头,内容与题目是否相符; 2.审查学生写作提纲,主要参考文献及基本实验数据等; 3.教师提出或指导学生解决疑难问题; 4.检查论文(设计)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 5.学生表现如何,教师是否认真负责。 (四)审查、评阅和答辩资格认定
审查、评阅和答辩资格认定工作在答辩前一周进行,由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实施; 1.检查学生是否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中的全部工作;
2.检查图表、数据是否完备、规范,现场演示实验结果或软件运行情况; 3.检查学生的工作日志及考勤情况;
4.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做好答辩前的准备; 5.评阅是指各专业另行指派的教师(2-3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价,各专业可根据系内师资力量自行掌握,如果不能组织教师评阅,可将评阅教师应给的分值分配到指导教师和答辩的分值中。
6.系答辩委员会对学生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查认定,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五)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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