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手册(1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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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手册
3. 教务处提前一天通知学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抽查。 (四)中期检查
1. 各系(中心)要根据学生的选题、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逐一了解和检查学生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
2. 各系(中心)将检查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到教务处,学院将组织人员随机参加各系(中心)的检查。
(五)答辩检查
各系(中心)将答辩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随机参加各系安排的答辩,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如下:
1. 答辩的环境是否整洁、安静,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 2. 答辩组成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答辩程序是否规范;
3. 学生答辩材料(指论文及附件、译文及原文、任务书及开题报告)是否完备和规范; 4. 成绩评定是否科学合理。 (六)论文抽查
1. 各系(中心)按教务处指定的学生名单,在成绩评定结束后三日之内将论文送交教务处备查;
2. 各系(中心)应提供的抽查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及附件,任务书与开题报告,论文评语及成绩;
四、各系(中心)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对《检查办法》中未尽事宜,尤其是带有全局性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沟通,确保问题的妥善解决。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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