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监督管理标准(21)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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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体系
Q/HN-2-7202.15.054-2013
5.1.8.2. 弯管外弧侧、中性面的硬度。
5.1.8.3. 弯管外弧侧的金相组织。
5.1.8.4. 弯管的椭圆度。
5.2. 支吊架的检验监督
5.2.1. 应定期检查管道支吊架和位移指示器的状况,特别要注意机组启停前后的检查,发现支吊架松
脱、偏斜、卡死或损坏等现象时,及时调整修复并做好记录。
5.2.2. 管道安装完毕和机组每次A级检修,对管道支吊架进行检验。根据检查结果,在第一次或第二次
A级检修期间,对管道支吊架进行调整;此后根据每次A级检修检验结果,确定是否再次调整。
管道支调架检查与调整按DL/T616执行。
5.3. 低合金耐热钢及碳钢管道的检验监督
5.3.1. 机组第一次A级检修或B级检修,按10%对直管段和焊缝进行外观质量、硬度、金相组织、壁厚
检验和无损探伤。以后检验逐步增加抽查比例,后次A级检修或B级检修的抽查的区段、焊缝为
前次未检区段、焊缝,至10万h完成100%检验。
5.3.2. 机组每次A级检修,应对以下管段和焊缝进行硬度和金相组织检验,硬度和金相组织检验点应在
前次检验点处或附近区域:
5.3.2.1. 监督段直管。
5.3.2.2. 安装前硬度、金相组织异常的直段和焊缝。
5.3.3. 管道的外观质量检验和焊缝的无损探伤
5.3.3.1. 管道直段、焊缝外观不允许存在裂纹、严重划痕、拉痕、麻坑、重皮及腐蚀等缺陷。
5.3.3.2. 焊缝的无损探伤抽查依据安装焊缝的检验记录选取,对于缺陷较严重的焊缝,每次A级检修或B
级检修应进行无损探伤复查。焊缝表面探伤按JB/T 4730-2005执行,超声波探伤按DL/T 820规定
执行。
5.3.4. 与主蒸汽管道相联的小管,应采取如下监督检验措施:
5.3.4.1. 主蒸汽管道可能有积水或凝结水的部位(压力表管、疏水管附近、喷水减温器下部、较长的盲
管及不经常使用的联络管),应重点检验其与母管相连的角焊缝,角焊缝检查按DL/T
1105.1-2009~ DL/T 1105.4-2009进行。运行10万h后,宜结合检修全部更换。
5.3.4.2. 小管道上的管件和阀壳的检验与处理参照5.1执行。
5.3.4.3. 对联络管、防腐管等小管道的管段、管件和阀壳,运行10万h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全部
更换。
5.3.5. 工作温度高于等于450℃、运行时间较长和受力复杂的碳钢、钼钢制蒸汽管道,重点检验石墨化
和珠光体球化;对石墨化倾向日趋严重的管道,除做好检验外,应按规定要求做好管道运行、
维修工作,防止超温、水冲击等;碳钢的石墨化和珠光体球化评级按DL/T 786和DL/T 674执行,
钼钢的石墨化和珠光体球化评级可参考DL/T 786和DL/T 674。
5.3.6. 工作温度高于等于450℃的碳钢、钼钢制蒸汽管道,当运行时间超过20万h时,应割管进行材质
评定,割管部位应包括焊接接头。
5.3.7. 对运行时间达到或超过20万h、工作温度高于450℃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应割管
进行材质评定;当割管试验表明材质损伤严重时(材质损伤程度根据割管试验的各项力学性能
指标和微观金相组织的老化程度由金属监督人员确定),应进行寿命评估;管道寿命评估按照
DL/T 940执行。
5.3.8. 已运行20万h的12CrMo、15CrMo、12Cr1MoV、12Cr2MoG(2.25Cr-1Mo、P22、10CrMo910)
钢制蒸汽管道,经检验符合下列条件,直管段一般可继续运行至30万h:
5.3.8.1. 实测最大蠕变应变小于0.75% 、或最大蠕变速度小于0.35×10-5%/h。
5.3.8.2. 监督段金相组织未严重球化(即未达到5级),12CrMo、15CrMo钢的珠光体球化评级按DL/T
787-2001执行,12CrMoV、12Cr1MoV钢的珠光体球化评级按DL/T 773执行,12Cr2M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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