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幕墙工程招标文件2012.11.20(16)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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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或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指令乙方:
(1)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甲方认为不符合合
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运出现场;
(2)用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
(3)拆除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任何工程,并进行重新施工,无条件整改直至
验收合格。
4.3.7.1如果乙方未能在指令规定的时间或者(如果指令中未规定时间)合理的时间
内执行上述指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固定总价的千分之一/次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3天的,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执行该项指令,由此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
由甲方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因此延误工期要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3.8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
整竣工资料(符合档案管理)及竣工验收报告最少各6份。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4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验收
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或质检部门要求和期限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
止,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还将追究乙方的工期违约责任并赔偿因
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修复合格前,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
款(含进度款)。
4.3.9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万州区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
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4 质量违约条款:竣工验收达不到质量等级,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因此延误工期,
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4.5质量保修维护:
4.5.1工程质量保证期:
(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年;
4.5.2保修金为结算总价款的5%,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保修金余额。
第五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5.1安全生产标准:
5.1.1乙方必须贯彻国家、 重庆市、万州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乙方必
须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操作,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1.2乙方指定 为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就现场安全生产事项进行
沟通和联络。
5.1.3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购置劳保用品,投保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
险。
5.1.4乙方负责为其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甲方不与乙方的人员发
生任何合同关系,劳动管理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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