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商品混凝土施工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9月8日

时间:2025-01-11

恒亿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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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8日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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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优选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 (3)

第三章混凝土生产过程的控制 (4)

第四章混凝土施工过程的控制 (6)

第五章试块制作送检 (9)

第六章混凝土的养护 (9)

第七章混凝土质量检查 (10)

第八章成品保护 (12)

附件 (13)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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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我司混凝土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各个项目混凝土管理流程,提高施工水平,保障公司工程实体的质量。依据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确保混凝土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福建省内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省外工程项目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工作程序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分为:生产厂家考察选用、生产过程控制、施工过程控制、试块制作、混凝土的养护、混凝土质量检查和成品保护。

2、本办法所说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指:非项目部自己生产,向有相关资质企业购买的用于工程实体建设的混凝土。

3、按照合同关系,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原材料及混凝土的生产、运输、试验等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相关规范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3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

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

6、《混凝土搅拌站技术条件》GB10172

7、《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03

8、《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2011

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 23-2011

1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T13-71-2015

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2、《关于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建[2015]14号)

1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2016〕1号

14、《关于混凝土竖向构件带模养护时间的意见》闽建建函[2017]67号

15、《关于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现场标示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4号]

第二章优选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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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各项目结合实际应在开工前,对工程所在区域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进行系统考察。要求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组成考察小组对至少三家以上商品混凝土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考察的重点内容有:商品混凝土公司资质等级,试验、生产、技术和运输能力,运距和运输路线交通状况,同类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供用经验,砂、石、水泥和外加剂的选择和近两年有无因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投诉事件等。

3、选择标准:资质等级高,生产技术和运输能力强,有同类工程供用经验和价格适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

4、选择要进行实地全面的考察,选择社会信誉良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

(1)、审查企业生产资质、营业执照、近期业绩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查看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运输能力能否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需要。

(2)、审查是否建立和完善预拌混凝土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制定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

(3)、审查该企业的预拌混凝土专项试验室是否通过省级以上计量部门的计量认证。

(4)、审查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及计量、搅拌设备的性能是否稳定。

(5)、审查混凝土生产用材料的检验报告。

5、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有条件的项目部应随机派试验人员到混凝土供应企业,监督混凝土的生产过程,督查混凝土配合比的落实和执行等工作。

第三章混凝土生产过程的控制

一、加强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1、在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场使用前,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应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验证,混凝土各项指标合格后才能用于指导施工。

2、预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满足设计强度和耐久性要求,项目部应做好作书面技术交底。

3、重点把控:

(1)、原材料的选用,考察小组应对选定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用于本工程的砂、石子、水泥和水做定期不定期的抽查。

(2)、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拒绝使用,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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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供用期间要求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派专人到现场检查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质量状态,协助解决预拌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良状况,及时反馈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调整配合比直至满足需要。

二、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场检查环节的控制

1、项目部必须提前24小时将预拌商品混凝土需用量和设计强度报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

2、要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应当根据技术标准和采购合同的规定对出厂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拌合物性能和强度等进行出厂检验,坍落度的确定要考虑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值。

3、对于本批次混凝土必须符合现场施工需要的配合比,设计强度,浇筑部位应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供用单相符合。

4、严格控制预拌商品混凝土现场的交货检验。在混凝土进场时,项目部应对进场的每一车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并签认交货检验记录:主要确认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数量、坍落度、出厂时间,并记录搅拌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运输时间超出技术标准的应当清出现场。

5、重点把控:

(1)、对于进场预拌商品混凝土应逐车对其坍落度进行检测,对于塌落度不合格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坚决退回。

(2)、预拌商品混凝土出场超过3小时的不得进场,配合比和强度等级与开盘报告不符的不得进场。

(3)、泵车或地泵安放位置应合理,泵送管道布设科学并对其提前做好测试。在现场等待的运输车辆必须保持滚动。

(4)、随机抽取运输泵送车泵送至浇筑点的混凝土进行试块制作和养护。对不同强度,不同部位的混凝土应分别浇筑。

(5)、项目部应做好交底工作,避免无组织,无交底造成质量事故。

三、混凝土出场后运输至施工现场的控制

1、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按时送达施工现场,途中和施工现场严禁驾驶员向罐内的混凝土加水,到达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拌合物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不得产生泌水、离析现象。

2、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运输时间不宜超过表-1的规定:

表-1 混凝土拌和物运输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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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列时间系指从加水搅拌至入模时间。

3、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发生离析、严重泌水或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第二次搅拌。二次搅拌时不得任意加水,确有必要时,在保持其原水灰比不变前提下可同时加水和水泥。如二次搅拌仍不符合要求,则不得使用。

第四章混凝土施工过程的控制

一、施工前的控制要点

1、混凝土浇筑之前,应清除模板内的杂物、垃圾,应做到“工完场清”。

2、表面干燥或温度较高时,在混凝土浇筑之前模板应洒水湿润。

3、不同强度等级(尤其是相差两个及以上等级)的混凝土应在分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分隔间距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施工缝处应采用分隔措施,现场可采用快易收口网进行分隔,快易收口网必须封堵严密,防止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流入低强度等级构件中。

二、施工过程的控制要点

1、项目部应根据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混凝土施工方案。

2、运至现场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长时间积压,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要始终保持运转。搅拌运输车运送的混凝土宜在1.5小时内卸料,混凝土的运送频率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3、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加水及二次运转和搅拌,并不得将超过初凝时间的混凝土用于工程。

4、浇注质量控制

(1)、各项目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开盘鉴定。提前1小时通知其开盘。开盘鉴定时,应有商砼公司、监理、业主单位、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参加。

(2)、现场浇捣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与商品混凝土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全程跟踪浇捣成型。

(3)、混凝土泵送到浇筑点时用应迅速入模振捣,泵送出料口不得高于作业面1.5米。在竖向结构中浇筑混凝土的高度不得超过2m,否则应采用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浇筑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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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技术员应对其入模质量做目测检查,若发现有离析,可塑性差,大量返水等现象应及时反馈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并督促进行配合比调整直至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

(5)、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不宜超过下表—2的规定。

表-2 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控制

注:表列规定可根据结构物和振动器型号等情况适当调整。

5、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情况。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已浇筑好的混凝土凝结前修整完毕。

6、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必须间断时,其间断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的时间。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当需要超过时应预留施工缝。

表-3 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允许时间(min)

注:当混凝土中掺有促凝或缓凝剂时,其允许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7、在浇筑过程中或浇筑完成时,如混凝土表面泌水较多,须在不扰动已浇筑混凝土的条件下,采取措施将水排除。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减少泌水。

8、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对混凝土裸露面应及时进行修整、抹平,待定浆后再抹第二遍并压光或拉毛。当裸露面面积较大或气候不良时,应加盖防护。

9、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施工单位与商品混凝土公司相关负责人签认,并留置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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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现场信息反馈

1、供料情况反馈

项目部应根据现场混凝土的施工进度情况适当调整混凝土的供应。当供料速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要及时地将情况反馈给搅拌站,让搅拌站进行供料速度调整,使供料速度与施工速度相平衡。当混凝土的需求量有调整时,应及时反馈到搅拌站控制出料,防止混凝土的浪费。

2、质量情况反馈

混凝土生产时由于原材料的波动,会造成混凝土质量的波动。同时由于运输距离、天气情况的影响,可能造成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大或离析不便于施工,并影响工程质量。项目部应将混凝土的质量情况反馈到搅拌站,以便作出相应的调整,保证混凝土的质量。

3、现场协助、督促

为了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混凝土公司应协助施工单位完成下列工作:(1)、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混凝土的接收工作,在施工前作好施工准备工作,保证施工速度,防止混凝土等待时间过长。

(2)、协助施工单位及时地反馈质量要求,未经搅拌站允许,不得在混凝土里面加入掺和料、水等物质。

(3)、协助施工单位在工地取样,留试件、养护、实验以保证成型试件强度合格(每批次二组)。

四、做好混凝土浇注的旁站工作

1、混凝土浇注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与商品混凝土公司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相关规范对混凝土浇捣进行书面交底并全程跟踪浇捣成型过程,同时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对现场人员、材料、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控,并认真按实做好旁站记录的填写。

2、混凝土浇筑旁站过程中应注意:

(1)、注意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模板及支架稳定情况,如发现模板出现漏桨、扭曲变形及时安排木工进行加固。

(2)、注意钢筋的保护层情况,发现有露钢筋或无保护层的情况,应立即安排钢筋工进行调整。

(3)、注意板的混凝土标高控制,量测墙、柱位置标高控制线,发现标高超高或欠缺的及时调整。

(4)、注意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状况及时暂停施工,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5)、施工机具准备必须齐全,人员到位,钢筋工、木工(看管模板人员)电工、管工,避免成品破坏和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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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钢筋纵横交错及间距比较密的部位,要重点看管振捣。

3、需要重点旁站监督的混凝土浇筑工序

(1)、有抗渗要求的关健工序。如:地下室底板、侧墙、顶板和屋面板混凝土。

(2)、等级相差2个级别以上的梁、柱节点。

(3)、混凝土强度在C50以上的构件。

(4)、需要旁站监督的混凝土浇筑工序,应按公司I6系统相关流程进行报批。

第五章试块制作送检

1、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lOO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lOOO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2、混凝土质量检验以抗压强度为主,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和《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及《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等有关规范规定取样。

4、项目部应在常规取样的基础上增加二组同条件试块(同条件养护、并做好标注-一由商品混凝土单位、项目部共同签名备注),作为后期混凝土质量验证的依据。

第六章混凝土的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以及养护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

一、养护时间:

1、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毕后12小时之内进行保湿养护。

2、混凝土在浇水养护时间内,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等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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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柱、墙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要求带模养护不少于72小时,带模养护结束后,应采用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继续养护,养护时间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要求。

4、当日最低气温低于5℃时,不应采用洒水养护,必须采用覆盖的养护方式,具体可采用覆盖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加麻袋、塑料薄膜加草帘等方式。

二、混凝土的养护方式:

1、项目部应与商品混凝土公司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混凝土的养护方式,并进行书面交底并签认,项目部必须严格按共同签认的养护方式进行养护。

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监督管控,并认真按实填写混凝土养护监管记录,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与商品混凝土公司相关负责人签认,并留置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第七章混凝土质量检查

混凝土实体质量检查应在混凝土表面未做处理和装饰前进行。混凝土结构质量检查中,对于已经隐蔽工程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构件轴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和垂直度及外观缺陷。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需要对混凝土结构的性能进行检验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一、回弹法检测

1、参考《关于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建[2015]14号),项目部应至少配置一台普通回弹仪及高强回弹仪(优先选择与当地监督部门相同类型的仪器),凡是已达到龄期的混凝土构件及分项,均应由项目部对其进行回弹。

2、检测方法有以下两种:

(1)、直接利用回弹仪测得回弹值。

(2)、利用回弹仪+混凝土碳化深度推测混凝土强度值。

3、混凝土强度按单个构件或批量进行检测。

(1)、单个构件检测;测区不宜少于10个,当受检构件数大于30个,且不需提供单个构件推定强度或受检构件尺寸不大于4.5m*0.3m时,每个构件的测区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

(2)、批量检测;抽检数不宜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不宜少于10个.

4、回弹合格后应及时整理回弹数据。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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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弹合格应及时进行验收并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进入成品保护环节。

6、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1)、自拌混凝土和泵送商品混凝土适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T13-71-2015),

(2)、非泵送商品混凝土适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3)、自拌泵送混凝土采用回弹法检测抗压强度时应根据BJ/T13-71-2015第7.2节规定进行钻芯修正。

二、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

(一)、根据《关于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现场标示的通知》 [闽建办建【2016】4号]要求做好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工作:

1 、为加强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促进结构工程质量提升,提高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的可追溯性,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时应对控制基线和测点进行现场标示。

2 、现场标示要求

2.1 结构实体检验

(1)、施工单位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下按照GB50204-2015第10.1节实施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时,应按附件1、2做好记录,同时在构件上标示每个检验测点的具体位置和偏差实测值(标示方法参照附件3,市政工程仅需现场标示桥梁墩、台的截面尺寸和垂直度以及预制梁、板的梁高和板厚。

(2)、检测机构实施现浇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构件所在检验批及轴线并附图标明每个测点具体位置及实测值,保证检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2.2 位置和尺寸偏差检验

现浇混凝土结构拆模后7天内,房建工程按照GB50204-2015第8.3.2条或市政桥梁按照CJJ2-2008相关条款规定开展位置和尺寸偏差检验时,施工单位应参照附件1做好记录(记录至少应包含构件所在检验批及轴线、检验项目、实测值等内容),房建工程同时在每一楼层上标示出相互交叉的纵、横向各一条控制轴线及其编号和1米层高线以便复核实测实量情况,上述控制基线应完整保留至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前。

三、混凝土强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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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混凝土强度代表值。取三个试件的算数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代表值;当一组试件中的强度最大值或最小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代表值;当一组试件中的强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强度不作为评定依据。

(2)评定可采用统计方法评定(10组以上)或非统计方法评定(1-9组)评定系数取值规定如下表:

表--4 统计方法评定系数规定(10组以上)

表--5 非统计法合格评定系数(1-9组)

对于评定不合格的混凝土,应进行结构检测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混凝土工程缺陷修补的施工要点

当已浇捣完成的混凝土构件拆除模板后,若出现一般或严重质量缺陷时,应及时登记做好缺陷记录(含影像资料等),未经验收前严禁擅自修补。

(1)、分析缺陷产生原因,严重缺陷制定修整方案,经论证审批后实施。

(2)、外观尺寸一般缺陷用装饰修整法;严重偏差会同设计单位制定专项修整方案,重新验收。

(3)、结构一般缺陷可采用修补、封闭裂缝、装饰一并处理等措施;严重缺陷应按照修整方案采取返工重做、提高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注浆封闭、设计核算等方案处理;修补完毕后重新验收。

第八章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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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工程的成品保护。由于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较低,须特别注意塔吊和物料提升机运料及人工运料的过程中不得碰撞混凝土围护结构,以免影响混凝土的观感。重点把控:

1、混凝土初凝后及未达到规定的强度值之前,严禁上人行走及践踏。在强度达到1.2MP(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人踩到上面没有脚印)后方可上人进行上一层的钢筋绑扎及支模施工。

2、安装预留套管等严禁过早拆除,以防对周边混凝土造成扰动。

3、混凝土拆模后应加强成品保护,墙角、柱角、楼梯踏步均使用模板条进行包裹。

(1)梁、板混凝土具备一定强度(跨度大于8m的梁及悬挑梁板,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100%才可拆模;小于8m,混凝土达到75%以上才可拆模。目测硬物无深划痕时不得上人及堆料。

(2)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剔凿必须待混凝土基本达到设计强度(硬物无深划痕)时方可进行。

(3)所有墙、柱、较大孔洞口、楼梯踏步,在拆模后及时用废旧的多层板条做好角部包封,防止撞伤混凝土阳角。

(4)后浇带、孔洞口钢筋应有防锈措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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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坍落度施工现场测试记录表工程名称:

第14页 /共16页

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场台帐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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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中心-质量科】混凝土试块统计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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