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修订051(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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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修改一、修订的基本思路
1、与新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相适应验收办法对评定标准
的规定:评定标准仅用于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按验收办法进行。
交工验收不评优良,竣工验收评优。
交工验收质量分占竣工验收20%(过去70%),还需打分。
按合格率打分。
2、与公路建设需要及公路规范相适应为增加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结构制定质量标准。原则上应包括所有工程项目与新规范
相适应。
删去还不够成熟内容,大直径空心桩。
3、质量要求提高
分项工程不小于75 分合格。
分项工程检查项目中,分关键和一般。关键项目合格率不得
低于90%(金属加工95%)。
有些检查项目有极值,任一测点不得超过极值规定。
二、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附表A-1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表)
除原来的路基、路面、桥梁、互通立交、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六类单位工程外,增加了环保、机电、房屋建筑三类单位工程。
每座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