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文字部分(1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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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为准。
2.5.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澄清(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2.5.5本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0天发出和公布,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当在开标7天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在开标5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2.7 招标自定义内容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毫无保留的接受本招标文件,不接受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的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三、投标报价格式
3.1 投标报价
3.1 投标报价
3.1.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已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充分踏勘施工现场条件,与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等情况,考虑了施工期间各类人工、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除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暂定价材料外,工程材料价格不再调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管理费、各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施工中的塔吊基础(含桩)、施工电梯基
础,塔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各种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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